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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宣導講習活動
一、講習主題: (一)本法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 (二)原住民常見生活法律。 (三)刑事法與原住民文化衝突。 二、凡報名參加人員,於研習講座結束後,覈實給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三、請於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填妥報名回條,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擲還該 會。報名窗口:吳名鼎先生,聯絡電話:02-8995-3198,傳真電話:02-8521-1651,電子信箱:project1801@apc.gov.tw。 四` 108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綜合教學大樓階梯教室辦理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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