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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三民家商](/ezfiles/1/1001/img/2/new_20150721-3-2.jpg)
防範新冠肺炎宣導
2.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須配戴口罩,勸導不聽最重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 3.清明連假曾至人潮擁擠場所請自主健康管理14天,身體不適請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護人員相關旅遊史及接觸史。 4.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如有需要請撥打高雄市政府居家關懷服務中心,代表號為822-0300。 5.防範新冠肺炎,維持規律作息,保持運動習慣,均衡飲食以提升自身防護能力。 6.防範新冠肺炎,請做好環境消毒工作,居家常接觸物品表面,以市售漂白水稀釋成500PPM擦拭消毒。 7.出入醫院者、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慢性病及免疫較差者應配戴 宣導海報詳見附件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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