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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三民家商

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停止適用)

主旨: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
畫」,配合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
保障法第54條修正,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09年5月13日高市社工字第
1093502090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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