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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三民家商

【藥物濫用防制】教育部重申109學年度新興毒品防制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69793號及109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1819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期混合型毒品及PMMA(4-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相關致死案例持續攀升,請積極宣導並加強清查及篩檢,有疑似用藥狀況可將學生檢體送至本局轉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檢驗。
三、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針對新興毒品危害及認知相關事項加強宣導,並掌握學生動向及校外群聚熱點巡檢,以避免學子在外誤觸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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