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修訂本校「校園性侵害、騷擾或霸凌防治規定」
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20日高市教特字第10932414100號函辦理。
108-2三民家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1090226通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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