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四階段重補修繳費開始(7/25~7/29 ), 請於每日12:00前至總務處出納組進行繳費。
一、重補修繳費單已置教務處各班班級櫃(原年級),請同學持繳費單至總務處出納組進行繳費。
二、延修生、補修生請至教務處櫃檯領取繳費單。
三、繳費期程:7/25-7/29(每日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上課教室、修課同學名單等相關訊息預計8/5公告,屆時請至"重補修專區"進行查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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