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一階段部定必修專業/實習科目重補修繳費開始(自9/26至9/30截止,請於每天12:00前至總務處出納組進行繳費)
一、請於9/26(一)至9/30(五)每日中午12:00前逕至總務處出納組進行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二、在校生之繳費單已置各班班級櫃,延修生請至教務處櫃台旁領取繳費單。
三、各課程修課名單預計10/7(五)公告本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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