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至   頂
上一頁

高雄市立三民家商

 

 

人員執掌

職別

業務職掌

實習主任

1.    秉承校長指示,處理有關實習  輔導業務。

2.   擬訂或修訂實習工作各項章則。

3.   擬訂實習處工作計畫。

4.   辦理召開實習會議事宜。

5.   擬訂實習場地之規劃調配。

6.   督導考核實習處人員工作。

7.   巡視實習場所。

8.   查閱學生實習報告或討論紀錄。

9.   編列各項實習經費之預算。

10.  審核實習處各項業務經費之支配與使用。

11.  擬訂研究發展計畫。

12.  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實習組長

1.   秉承實習主任之指示,辦理有關實習業務。

2.   擬定實習處行事曆及業務工作計畫。

3.   會同有關單位編列實習預算及經費安排運用。

4.   各科實習教學設備保養、維護、檢查及工業安全衛生  教育之督導執行。

5.   實習報告及各科工場日誌之查閱。

6.   各科專業教室配置規劃及設備、儀器、實習材料等請購事項。

7.   實習進度及實習材料使用、保管情形之查核事項。

8.   辦理各項技能及技藝競賽之報名、選拔及訓練等事項。

9.   辦理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業務。

10.  督導評鑑準備工作及有關職業教育資料之蒐集整理。

11.  學生實習成果展覽計畫之擬辦事項。

12.  教師赴公民機構研習案。

13.  實習組有關業務之研究改進及發展事項。

14.  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就業

輔導組長

1.    秉承實習主任之指示,辦理有關就業輔導業務。

2.    辦理畢業生及在校生就業輔導事項。

3.    學生校外實習場所之提供與安排。

4.  廠商求才與學生之求職聯繫登記事項,開拓就業機會輔導學生就業。

5.   畢業生就業、升學之追蹤輔導及建立調查統計分析事項。

6.   有關就業資訊之蒐集及整理。

7.  輔導應屆畢業生申請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方案

8.    辦理技能檢定之各項業務。

9.    其他有關產學合作及交辦事項。

10. 就業輔導組有關業務之研究改進及發展事項。

11.  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各科主任

1.  主持各科科務並負責各科正常實習教學之指導事項。

2.  擬訂並執行科務計劃、各項章則及經費預算事項。

3.  會同教務處教學組初擬本科專任教師之任課事項。

4.  擬訂及執行課程設計,教學改進及研究發展計劃。

5.  會同實習處實習組擬訂並執行本科校內外實習計劃。

6. 本科實習機具設備、實習材料之請購初核及主持驗收事項。

7.  本科專業教室之佈置,安全維護及機具保養事項。

8.  本科實習場地及教學設備之使用及管理事項。

9.  本科教學研究會之召開、主持事項。

10. 校內技藝競賽有關職類之報名、命題、監考、評分及結果統計事項。

11. 輔導本科學生參加校外技藝競賽等事項。

12. 會同實習處就業輔導組輔導本科學生升學、就業及參加技能檢定事項。

13. 分配本科教職員之工作並考核其服務狀況。

14. 處理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